此為現行香港與性工作相關的法例,供各位哥仔及有需要人士參考,若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24934555與職員聯絡。
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條文 | 條文標題 | 最高刑罰 | 怎樣會觸犯法例/例子/定義 |
118C | 由16歲以下男子作出或與16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 | 終身監禁 | (a)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男子作出肛交
或 (b) 年齡在16歲以下,而與另一名男子作出肛交 |
118G | 促致他人作出同性肛交 | 監禁 2 年 | 任何人促使一名男子與另一名屬第三者的男子作出肛交作為,即屬犯罪
例子:邀請朋友向客人一起提供性服務(雙飛)/中介協助性工作者尋找客人進行肛交的性服務 |
118H | 由16歲以下男子作出或與16歲以下男子作出嚴重猥褻作為 | 監禁 2 年 | (a)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男子作出嚴重猥褻作為
或(b) 年齡在16歲以下,而與另一名男子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嚴重猥褻行為定義:《刑事罪行條例》裡沒有訂明嚴重猥褻的定義,香港法庭傾向的共識是指明顯地違背道德的行為,如二名以上的男仕在公眾廁所或浴室內展示身體、進行手淫、口交、肛交等 |
121 | 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 | 監禁14年 | 對另一人使用、施用或導致另一人服用任何藥物、物質或物品,意圖使該另一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以使任何人得以與該另一人作非法的性行為
例子:被客人下藥,客人即屬違法 |
130 | 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與人非法性交或賣淫(控制他人賣淫) | 監禁14年 | (a)窩藏、控制或指示另一人,意圖使該人與他人作出非法的性行為
或 (b)窩藏、控制、指示或影響另一人,目的在於或旨在使該人賣淫 例子:邀請朋友向客人一起提供性服務(雙飛) |
131 | 導致賣淫 | 監禁10年 | (a)促使另一人在香港或外地成為性工作者
(b)促使另一人離開香港或在香港,意圖使他居住於或經常出入於經營作賣淫場所 例子:介紹朋友作性工作者 |
137 | 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 | 監禁10年 | (a)明知而完全或部分依靠性工作者賣淫的收入為生,並與性工作者同居或慣常一起
(b)正在協助、教唆或強迫另一人從事性工作者 例子:幫助性工作者接客,並收取回佣、於性工作的場地任職清潔/保安等… |
139 | 經營賣淫場所 | 1. 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監禁3年
2. 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 |
(a)超過一名性工作者同時進行或安排性交易
(b)經營主要有兩名以上的性工作者提供性服務 (c)協助管理: 在場內收錢或帶位位都有可能被檢控 例子:雙飛(兩人一起向一個客人提供性服務)、輪流於同一場所提供性服務、於提供性服務的場所停留/協助打理等等… |
143
144
145 |
出租處所以供用作賣淫場所
租客等准許處所或船隻經營作賣淫場所 租客等准許處所或船隻用作賣淫 |
監禁7年 |
(a)証明場所符合「賣淫場所」定義,或有証據顯示有不只一次的性交易在場所內發生
(b)出租單位的業主或租客等是明知單位用作賣淫而讓他繼續在領有牌照的場所(如指壓)收受金錢及提供性服務(性交/口交/私處按摩等)亦會觸犯法例 例子:馬伕或扯皮條、經常請替工/代人租屋的哥仔 |
147 | 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 | 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 | (a)先開口跟客人說話,或用身體、表情及衣著先向他人發出訊息
(b)在談話內容中提及服務內容、價錢 例子:企街(在酒吧/街道上等主動邀請他人享用性服務,並說出服務內容、價錢) |
148 | 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 | 罰款$1000及監禁6個月 |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
例子:在非私下的環境提供性服務,如公廁/浴室/車廂/更衣室/桑拿/按摩場/酒吧等等… |